摘要:別的文章一來就舉例子,我這里首先告訴大家一個結(jié)論指向的是調(diào)用函數(shù)的那個對象。這里依然是之前的例子中的俗稱箭頭函數(shù),使用它來定義匿名函數(shù),同樣可以解決的綁定問題這是由于函數(shù)體內(nèi)的就是定義時所在的對象,而不是執(zhí)行時所在的對象。
一、結(jié)論在前
javascript中的this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,但不知道是之前那些作者沒講清楚還是我太笨沒能理解,始終沒能真正理解它,隨著自己在項目過程中的大量實踐,終于對this比較理解,這里作個總結(jié),也與大家分享一下。
別的文章一來就舉例子,我這里首先告訴大家一個結(jié)論:
this指向的是調(diào)用函數(shù)的那個對象。
要是覺得理解了就可以不用看后面的文章了:)
二、經(jīng)典栗子var name = "The Window"; var object = { name: "My Object", getName: function() { return this.name } }; alert(object.getName());
這是一個所有講this都會使用的簡單而又經(jīng)典的例子,我們根據(jù)一開始的結(jié)論----this指向的是調(diào)用函數(shù)的那個對象,很容易就知道輸出結(jié)果是My Object,接下來我們將這個經(jīng)典例子升級。
var name = "The Window"; var object = { name: "My Object", getName: function() { return function () { return this.name } } }; alert(object.getName()());
請告訴我輸出結(jié)果是什么。
許多人會說還是My Object,那么你就進入陷阱了。其實這也是JS新手常有的誤區(qū),他們總簡單地以為this指向this所在的對象,這是錯誤的!一定要牢記結(jié)論this指向的是調(diào)用函數(shù)的那個對象,這個重要的結(jié)論我終于說滿三遍。那么我們再來分析上面的代碼:
首先我們創(chuàng)建了一個全局變量name,為它賦值"The Window";接下來我們創(chuàng)建了對象object,它有個屬性name,屬性值"My Object",這個對象還包含一個方法getName(),而這個方法會返回一個匿名函數(shù),而匿名函數(shù)又返回this.name。
邏輯理清后,我來告訴大家陷阱在哪:
匿名函數(shù)執(zhí)行具有全局性,其this對象通常會指向window
說"通常"就是說有例外,在通過call()或apply()改變函數(shù)執(zhí)行環(huán)境的情況下,this就會指向其他對象了,這些函數(shù)我之后會講到,這里不做展開。
ok,我們知道了這個陷阱,但這也只是個沒用的知識點,有用的是怎么解決這種尷尬的情況。雖然我之前說很多新手會犯總簡單地以為this指向this所在的對象這樣的錯誤,但是我們在實際開發(fā)中就是想讓this有這樣的效果,那么我們該怎么做呢?
三、this的綁定 1.var _this=this這是最基礎(chǔ)的綁定this的方式,將this賦值給一個變量,這個變量可以取任何名字,我喜歡取名_this,有些人喜歡取名that,我們再回顧之前升級的例子:
var name = "The Window"; var object = { name: "My Object", getName: function() { var _this=this return function () { return _this.name } } }; alert(object.getName()());2.bind()
稍微高級點的方法是使用bind()函數(shù),這是一個ECMAScript 5.1出來的擴展方法,與call()、apply()是"同期生",他們的關(guān)系和差別之后我會專門談。這里依然是之前的例子:
var name = "The Window"; var object = { name: "My Object", getName: function() { return function () { return this.name }.bind(this) } }; alert(object.getName()());3.ES6中的()=>
()=>俗稱箭頭函數(shù),使用它來定義匿名函數(shù),同樣可以解決this的綁定問題
var name = "The Window"; var object = { name: "My Object", getName: function() { return ()=> { return this.name } } }; alert(object.getName()());
這是由于()=>函數(shù)體內(nèi)的this就是定義時所在的對象,而不是執(zhí)行時所在的對象。
以上,想到再補充吧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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